古代对公文的格式要求 , 古代上行文是指哪些文体?
(1)鱼儿只能在海(即水)里游,鸟儿只能在天(即大气)上飞。(张炳元《鸟飞鱼跃的联想》)(2)江姐叫江竹筠(yún)。(小学语文《江姐》)(3)戏曲注明折数和出(齿句)名,章回小说注明回数。(《汉语大字典·凡例》)(4)辛寨村(音)村长王正贵(音)说,自南昆铁路建成以来,该村年人均收
奏折页数、行数、每行字数,皆有固定格式。 [封事]奏疏体之一。百官上奏机密事,为防泄露,用皂囊缄呈进,故称封事。亦称“封奏”、“封章”。《汉书·宣帝纪》地节二年:“而今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后汉书·光武纪》:“百僚并上封事,无有隐讳。”梁刘勰《文心雕龙·奏启》:“自汉置八仪,密奏
5、新闻新闻的样式很多,下面简介一下简讯的格式:(1)标题 概括简讯的主要内容。(2)导语 导语是简讯开头的一段话,要求用极简明的话概括简讯的最基本内容。(3)主体 主体是简讯的主要部分,要求具体清楚,内容翔实,层次分明。(4)结尾 是对简讯内容的小结。有些简讯可无结尾。6、广播稿广播稿的格式和一般报刊用稿的
[折]明清两代的上行公文。清吴曾棋《文体刍言》:“折,叠也。书所言于纸而叠之,取其便于上进也,故谓之折。”明清以后,始有折。上天子者曰奏折,上长官者曰手折。” [片]清代奏章的附件。清林则徐《密保永昌府知府张亮基片》:“不揣冒昧,谨合词附片密陈。” [奏启]是一种古代公文体,晋代以后才盛行起来,
古代对公文的格式要求 但是,考试规则愈加严格,考试的内容应用性更强,规定"以制、诏、书、表、露布,檄、箴、铭、记、赞、颂、序十二件为题。"③凡报考者,须依这12种文体各作应用公文2篇,于报名时递交礼部,由学士院中的学官审阅,合格者才准予考试。京城外的应试者,若为现任官、须将作文交上司审阅,合格者才允许离任赴京应试。考试
简称“鸿博”。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雍正举行。先由内外大臣荐举,不分已仕未仕,定期在殿廷考试。录取者授以翰林官。《官史.选举志二》:“高宗立博学宏词科,凡十二题,制诰、诏表、露布、檄=箴铭、记赞、颂序内杂出六题,分为三场,每场体制一古一今先投所业三卷,学士院考之,
一种则出自宫廷中的怯薛人员必阁赤(蒙古语:书记)之手,然后翻译成生硬通俗的汉语,即所谓的白话圣旨。明、清的制诏出自内阁大学士的撰拟。明制:“凡上所下,一日诏,二日诰,三日制,四日敕,五日册文,六曰谕,七日书,八日符,九日令,十日檄。”(《今言》卷之四)其初出于翰林学士。永乐初,命内阁学士典机务
高宗立博学宏词科,凡十二通,制诰、诏表、露布、檄、箴铭、记赞、颂序内杂出六题,分为三场,每场体制一古一今。遇科场年,应命官除归明、流外、入赀及犯赃人外,公卿子弟之秀者皆得试。先投所业三卷,学士院考之,拔其尤者召试,定为三等。上等转一官,选人改秩,无出身人赐进士及第,
这些都是些韵文者用的啊,一般大多数都是使用同韵母的字作句子结尾,这样为了韵文的总体以求押韵用的。这都是老古董喜欢捣鼓的吧。记得采纳啊
5. 哪里能找到中国古代12种公文:制、诏、书、表、露布、檄、箴、铭、 制,古代帝王的命令:制诰。 诏,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诏书。 书,古代皇帝的诏书或奏章,文书。 表,给皇帝上的奏章。 露布,古代臣民上书于君主,不缄封的都称为露布。 檄,古代官府用以征召或声讨的文书。 箴,古代用以告诫规劝为主的一种
制,古代帝王的命令:制诰。诏,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诏书。书,古代皇帝的诏书或奏章,文书。表,给皇帝上的奏章。露布,古代臣民上书于君主,不缄封的都称为露布。檄,古代官府用以征召或声讨的文书。箴,古代用以告诫规劝为主的一种文体。铭,古代刻在器物上用来警戒自己或者称功德的文字。记,古
哪里能找到中国古代12种公文:制、诏、书、表、露布、檄、箴、铭、记、赞、颂、序的含义 “公文”一词最早见西晋陈寿《三国志。魏。赵俨传》,从公文之词出现起,其在社会管理中的枢纽作用,公文的基本职能便已出现。公文最迟在3500年前就已经形成。在中国繁多的研究学科中,公文始终没有得到重视,一是认为古代公文有强烈的封建思想。二是认为古代公文在艺术上不及文学作品,这实际上是一种
公文,在古代指的是处理或联系公务的文件,而在现代一般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文件。公文一般格式较为正式,内容比较规范,并且有行政机关赋予的特定的效能和影响力。而根据中国
其中也不乏经典啊,不能说“都”,其实公文在古代,臣对君主要陈述政治,经济,文化等内容,并不空洞啊,不过,只是因为公文的格式死板,有明确规定,必须中规中矩,因为这可涉及到礼节方面的问题(搞不好就是冒犯皇帝,可是死罪啊,所以宁愿规矩空洞,也不能随便写)。当然皇帝对下发的公文,也是有格式的,毕竟一千多年都传
以清朝雍正年间为例:云南巡抚张允随 奏奉朱批训饬惟有益加奋勉并缴朱批折 雍正十年五月二十九日 臣之愚昧。。。
第三,公文格式相对简单。上行文书中给皇帝的章奏除“昧死言”外,客套虚语不多。其它上行文书或平行文书也仅书“敢言之”即可。而下行文书往往径言“告某某”,直截了当。但是,秦汉公文也表现出古代官僚制的通病。如“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说明当时公文文书烦多庞杂,干扰了正常的行
[奏札]古代上行皇帝的一种公文体。札用于陈事,奏札则用于向皇帝奏事。唐代奏事,非表非状者称札子。宋人称札子。 [折]明清两代的上行公文。清吴曾棋《文体刍言》:“折,叠也。书所言于纸而叠之,取其便于上进也,故谓之折。”明清以后,始有折。上天子者曰奏折,上长官者曰手折。” [片]清代奏章的附件。
[折]明清两代的上行公文。清吴曾棋《文体刍言》:“折,叠也。书所言于纸而叠之,取其便于上进也,故谓之折。”明清以后,始有折。上天子者曰奏折,上长官者曰手折。” [片]清代奏章的附件。清林则徐《密保永昌府知府张亮基片》:“不揣冒昧,谨合词附片密陈。” [奏启]是一种古代公文体,晋代以后才盛行起来,
谁知道古代的“公文格式”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或业务部门向所属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文。如请示、报告。其行文方式有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三种。其中上行文可分为:1.逐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仅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行文,是上行文最常用的方式。除特殊情 况外,下级机关一般仅向其直接上级机关行文,以
秦汉时期,公文文体分类和公文格式已初步确立,有了上行文和下行文的区别。其中,上行文(章、表、奏、仪)是臣子给皇帝的上书文书。
都是。上行文是下级递给上级的文体,而诏谕、制、奏疏,通常由较高级别的官员向皇帝陈述国家政务,提出建议、请示或汇报情况等,因此都是。
A项正确,“表”是中国古代向帝王上书陈情言事的一种特殊文体,也是封建社会下臣对皇帝有所陈述、请求、建议时用的一种文体。《出师表》是三国时期(227年)汉丞相诸葛亮给后主刘禅上书的表文,属于上行文。B项错误,论指论文,包括哲学论文、政治论文、史论、文论等。先秦诸子书,一般都可认为论文集(
古代公文中属于上行文的有章、表、奏、启。上行文是下级呈报上级、下属传达长官、百姓上报官府的公文。当今的上行文已经简化为报告和请示两种主要文体,但在古代,由于文体繁多,朝代更换,要一一研究十分困难。一般,在臣子上报天子的上行文中,主要分为奏、表、章、议、状、疏、启、笺等八种文体。
古代上行文是指哪些文体? 8、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9、(二)灵活性。10、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文关系灵活。11、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限制。12、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是公府所作之文,是公事所用之文。公文是各级各类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活动中有着特定的效能和广泛的用途的文书,它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为国家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 调查报告是通过对典型的问题、情况、事件的深入调查,经过分析、综合,从而揭示出其本质或客观规律的书面报告。是
史传文体-村史、家史、厂史等;人物传记;回忆录等 教学文体-“记叙文”习作 2 论说类:议论文-政治论文、思想论文、学术论文、杂文、随笔等 说明文-说明书、解说词、科学小品、教科书等 3 应用类:总结、报告、书信、日记、演说词、各种公文、广告等 记叙类文章是以叙述为基本手法、全篇呈现记叙色彩
1、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通用公文种类包括: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3、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
诏令类公文是帝王告臣属的,属王者之言。最早的此类公文称为“命”,夏、商、周三代又增加了“诰”、“誓”,主要体现在《尚书》当中;到秦时,又改“命”为“制”,“令”为“诏”;汉初,皇帝之命令又分为四类:策书、制书、诏书、戒敕;唐代将“王言”分为七种,其戒敕一分为四:发敕
1.赋 是我国古代的一种文体,它讲求文采、韵律,兼具诗歌和散文的性质。其特点是“铺采文,体物写志”,侧重于写景,借景抒情。最早出现于诸子散文中,叫“短赋”;以屈原为代表的“骚体”是诗向赋的过渡,叫“骚赋”;汉代正式确立了赋的体例,称为“辞赋”;魏晋以后,日益向骈文方向发展,叫做
古代公文体有哪33种 中国历史年代表∶
1、原始社会
五帝∶炎帝、黄帝、尧、舜、禹
约前2528年-前2029年(约500年)
2、先秦时期
夏朝∶前2070年-前1600年(470年)
商朝∶(前1600年-前1046年(554年)
周朝∶西周∶前1046年-前771年(275年),东周∶前770年 -前221年(549年)
春秋∶前770年 -前476年(295年)
战国∶前475年 -前221年(254年)
3、秦汉时期
秦朝∶前221年-前206年(16年)
西楚王朝∶前206年-前202年(5年)
汉朝∶
西汉∶前202—公元8年11月(210年),东汉∶25年-220年(195年)
新朝∶公元8年12月-23年10月(16年)
玄汉王朝∶23年10月-25年(2年)
4、三国两晋南北朝
三国∶220年-280年(60年)包含魏,蜀,吴;
魏∶220年-265年(45年)
蜀∶221年-263年(42年)
吴∶222年-280年(58年)
晋朝(266年-420年)包含西晋,东晋;
西晋∶265年-316年(51年)
东晋∶317年-420年(103年)
南北朝(420年—589年)
五胡十六国∶304年-439年(135年)
南朝(420年—589年)包含刘宋、南齐、南梁、南陈四朝;
南朝·宋∶420年-479年(59年)
南朝·齐∶ 479年-502年(23年)
南朝·梁∶502年-557年(55年)
南朝·陈∶ 557年-589年(32年)
北朝(386年—581年)则包含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和北周五朝。
北朝·北魏∶386年-534年(148年)
北朝·东魏 ∶534年-550年(16年)
北朝·西魏∶535年-557年(22年)
北朝·北齐∶550年-577年(27年)
北朝·北周∶ 557年-581年(24年)
5、隋唐时期
隋朝∶581年-619年(38年)
唐朝(618年—907年)包含唐朝前期,武周,唐朝中后期
唐朝前期∶618年-690年(72年)
武周∶690年-705年(15年)
唐朝中后期∶705年-907年(202年)
6、五代十国
五代十国∶891年-979年(89年)包含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前蜀,后蜀,杨吴,南唐,吴越,闽国,马楚,南汉,南平,北汉;
7、宋元时期
宋∶960年-1279年(320年) 含北宋,南宋;
北宋∶960年-1127年(167年)
南宋∶1127年-1279年(152年)
大蒙古国∶1206年-1271年(66年)
元∶271年-1368年(98年)
北元∶1368年—1402年(35年)
8、辽金夏
辽朝∶916 年-1125年(210年)
西辽∶1124年-1218年(94年)
西夏王朝∶1038年-1227年(190年)
金朝 ∶1115年-1234年(120年)
大理国包含前大理,后大理937年-1094年,1096年-1253年(316年)。
9、明清时期
明 ∶1368年-1644年(277年)
南明 ∶1644年-1662年(19年)
后金∶1616年-1636年(21年)
清前期∶1636年-1840年(205年)
10、近代时期
晚清∶1840年-1912年(73年)
辛亥革命(公元1911年至1912年初)
中华民国∶1912年-1949年(38年)
11、新中国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至今)
扩展资料∶
中国历史经历了几个社会形态∶
一、原始社会
人类蒙昧时代∶公元前100世纪以前
旧石器时代∶ 约公元前100世纪-公元前41世纪
华夏文明初始时代之三皇(部落联盟首领)传说时期∶公元前41世纪到公元前26世纪
华夏文明初始时代之五帝(部落联盟首领)传说时期∶约前26世纪-前2070年
二、奴隶社会
1、萌芽阶段∶ 前2070年-前1559年
2、发展阶段∶前1559年-前1046年
3、衰落阶段∶前1046年--前221年
三、封建社会
1、萌芽发展阶段∶前841年--前221年
2、大一统时期∶前221年--316年
3、大分裂时期∶420年--581年
4、民族大融合时期∶581年-907年
5、民族分裂时期∶916年--1271年
6、封建没落时期∶1271--1840年
四、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封建崩溃时期∶1840-1912年
2、封建终结时期∶1912-1949年
五、新民主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1956年
六、社会主义社会
初级阶段∶1988年-至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历史年表
中国古代上行公文常识
[上书]奏议体之一。亦称“上言”、“上疏”、“上奏”、“奏书”。明徐师曾《文体明辨》:“降及七国,未变古式,言事于王,皆称上书,秦汉以下,虽代有更革,而古制犹存,故往往见于诸集之中。萧统《文选》欲其别于臣下之书也,故自为一类,而以‘上书’称之。”清王兆芳《文体通释》:“上书者,上高也,奏上也,书而高进也。亦谓之献书,献馈食进也,以书奏上若进馈也。主于进达情事,忠言献替。”梁任昉《文章缘起》:“上书,秦丞相李斯《上始皇书》。”自汉以后,渐不多见,宋以下上书、上言皆不用,今惟致之尊长者用之。
[疏]向天子陈事的文书。清王兆芳《文体通释》:“疏,陈言而条析疏通,奏书之属也。汉兼施于王侯,魏晋六朝专上王侯,后世专上天子。今制,陈事曰疏。主于陈事通彻,条理明序。源出汉韩信《上尊号疏》。”
[奏疏]上天子之文的通称。亦称奏议、奏书、奏对、奏启、奏状、奏札、奏折、奏策、上书、奏章等。明徐师曾《文体明辨》:“奏疏者,群臣论谏之总名也。奏御之文,其名不一,故以奏疏括之也。七国以前,皆称上书。秦初,改书曰奏。至于疏、对、启、状、札五者,又皆以‘奏’字冠之,以别于臣下私相对答往来之称。”
[奏策]献计进策的奏疏。清王兆芒《文体通释》:“奏策者,策,马棰也,筹策也,谋也。谋若运筹亦如运用棰策而奏进之者也。主于筹算精谋,别中下而要其上。源出汉贾让《奏治河策》,流有隋文中子《奏太平十二策》、唐王忠嗣《上平戒十八策》,宋张齐贤《献开宝十策》。”
[谏书]臣下向天子进谏的奏章。《汉书·王式传》:“臣以三百五篇谏,是以亡谏书。”唐岑参《佐郡思旧游》诗:“史笔众推直,谏书人莫窥。”又《寄左省杜拾遗》诗:“圣朝无阙事,自觉谏书稀。”
[奏]达天子之文,汉蔡邕《独断》:“奏者……所请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台,公卿校尉送谒者台者也。”梁刘勰《文心雕龙·奏启》:“昔唐虞之臣,敷奏以言;秦汉之辅,上书称奏。陈政事,献典仪,上急变,劾愆谬,总谓之奏。奏者,进也。言敷于下,情进于上也。夫奏之为笔,固以明允笃诚为本,辨析疏通为首。强志足以成务,博见足以穷理,酌古御今,治繁总要,此其体也。”清王兆芳《文体通释》:“古敷章以言之变也。李善曰:奏以陈情叙事。汉上书四名,二曰奏。主于通达国事,进言持正。”自汉以下奏体渐繁,后世之称奏事、奏记、奏书亦有不尽达天子者。
[表]章奏体之一。明吴讷《文章辨体》:“韵书:‘表,明也,标也,标著事绪使之明白以告乎上也。’三代以前,谓之敷奏。秦改曰表。汉因之。汉晋皆尚散文,盖用陈达情事,若孔明《前后出师》,李令伯《陈情》之类是也。唐宋以后,多尚四六。其用则有庆贺、有辞免、有陈谢、有进书、有贡物,所用既殊,则其辞亦各异焉。”清王兆芳《文体通释》:“唐门下省下通上六书五曰表。尚书省下达上六书一曰表。今制庆贺皇上、皇太后曰表。主于明褐所陈,首以臣某言,终以表闻顿首等语。”梁任昉《文章缘起》:“表,淮南王安《谏伐闽表》。”
[让表]对授官虚假谦让的章表。清赵翼《陔余丛考》:“古人授官,例有让表。刘实谓本唐虞禹让稷契皋陶之遗意。《文心雕龙》曰,昔晋文受册,三辞从命,是以汉末让表,以三为断。曹操著令,表不必三让,又勿得浮华,所以魏初表章,指事造实。昔人每授官必作让表,固是难进易退之意,然沿习日久,虚伪成风,浸寻及于唐宋,益袭为故事。在上者既授之以官,必不因其让而收回
成命,在下者亦明知其辞不允,特借一辞以鸣高。观唐宋诸人集中,内外制词,多有批答不允,及断来章不允之诏,上下相接以伪,徒货笔墨,甚可笑也。本朝之制,凡三品以上迁官者,但有谢折,无伪为辞让之事,于以见朝廷尊严,风气敦实。”
[劝进表]劝登帝位的章表。魏晋六朝时代,统治阶级内部夺权,或皇统中断,建立新朝的统治者多托词禅让。等让国诏一下,又故作逊让,必使朝臣上劝进表,颂赞其美德,谀之为天命所归,始允受禅。如曹丕代汉,侍中刘昉等率君臣奉表劝进;司马炎代魏,司空郑冲率群臣劝进;东晋司马睿(元帝)逃到江南,刘琨等联名劝进,等等。
[弹事]弹劾官吏的奏疏。亦称“弹文”、“弹章”、“弹墨”、“劾状”、“白简”等。梁刘勰的《文心雕龙·奏启》:“后之弹事,迭相斟酌。”梁任昉《文章缘起》:“弹文,晋冀州刺史王深集《杂弹文》。”清吴曾祺《文体刍言》:“凡按劾有罪则用之。谓之弹文者,如弹丸之加鸟也。《文选》列弹文三篇,皆有一定体例,后亦少变,与他奏事相似矣。”清黄遵宪《人境庐诗草笺·九姓渔船曲》:“敢挈阿娇贮金屋,弹章自骇满朝惊。”《宋史·赵鼎传》:“荐举之人,除名甫下,弹墨已行。”《唐书·崔隐甫传》:“隐甫劾状。”
[奏状]状是封建社会的上行公文体,用于陈述事实。冠以奏,就是向皇帝陈述事实的公文。汉代及以后又多成诉状。《后汉书·杨秉传》:“南阳太守张彪……以车驾当至,因傍发调,多以入私,秉闻之,下书责让荆州刺史,以状副言公府。”
[万言书]上天子的长篇章奏。宋赵长《朝野类要》:“万言书,上进天子之书也。若上公侯,则名之曰长书。”《宋史·王安石传》:“安石议论高奇,……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
[奏折]奏疏体之一。亦称“折”、“折奏”。因用折本缮写,故名。明制,奏折有题本和奏本之分。题本用于公事,用印;奏本用于私事,不用印。皆经通政司转内阁入奏。清制,关于例行之事用题本,亦送通政司。紧要之事用奏折,奏折初在宫门陈奏,迨军机处成立后,改送军机处转奏。光绪庚子后,废题本概用奏折。奏折页数、行数、每行字数,皆有固定格式。
[封事]奏疏体之一。百官上奏机密事,为防泄露,用皂囊缄呈进,故称封事。亦称“封奏”、“封章”。《汉书·宣帝纪》地节二年:“而今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后汉书·光武纪》:“百僚并上封事,无有隐讳。”梁刘勰《文心雕龙·奏启》:“自汉置八仪,密奏阴阳,皂囊封板,故曰封事。晁错受书,还上便宜,后代便宜,多附封事,慎机密也。”清王兆芳《文体通释》:“封事,主于陈事机密,冀君独览。”梁任昉《文章缘起》:“封事,汉魏相《奏霍氏专权封事》。”元明以下封事少见。
[副封]奏章的副本。汉代上天子的奏章有正、副二封,尚书先检查副封,不合者不奏。自魏相为御史大夫后乃废止。《汉书·魏相传》:“故事,诸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复因许伯,自去副封,以防雍蔽。”
[劾}即弹事。亦称“劾状”、“弹”、“奏弹”。明吴讷《文章辨体》:“《汉书》云:‘群臣上奏,若罪法按劾,公府送御史台,卿校送谒者台。’是则按劾之名,其来久矣。”清王兆芳《文体通释》:“劾者,法有罪也,亦谓之弹。弹,行丸也,抨也。以法抨有罪,若行丸也。奏书之属也。唐门下省六书二曰奏弹。主于案举臣罪,议从国法。”
[奏札]古代上行皇帝的一种公文体。札用于陈事,奏札则用于向皇帝奏事。唐代奏事,非表非状者称札子。宋人称札子。
[折]明清两代的上行公文。清吴曾棋《文体刍言》:“折,叠也。书所言于纸而叠之,取其便于上进也,故谓之折。”明清以后,始有折。上天子者曰奏折,上长官者曰手折。”
[片]清代奏章的附件。清林则徐《密保永昌府知府张亮基片》:“不揣冒昧,谨合词附片密陈。”
[奏启]是一种古代公文体,晋代以后才盛行起来,既当表又当奏。在陈述政事时启与奏的作用相同。在让爵谢恩时,又与表的功能相同。南朝刘勰《文心雕龙·奏启》:“自晋来盛启,用兼表奏。陈政言事,既奏之异条;让爵谢恩,亦表之别干。”
[驳议]奏疏体之一。汉蔡邕《独断》:“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其有疑事,公卿百官会议,若台阁(尚书省)有所正处,而独执异意者曰驳议。”清王兆芳《文体通释》:“驳议者,立议求是,斥人议之不纯也。李善曰:推覆平论有异事,进之曰驳。驳议曰某官某甲议以为如是,下言臣愚赣议异。李充曰:驳不以华藻为先。主于进言指误,胜以纯正。”清吴曾棋《文体刍言》:“驳议,理之是非,不能以一人之言为定,于是有驳。驳之云者,去其不当,以归于当也。主于反复诘难,曲尽事理为要。汉世始立驳议之法,唐以来中书之官兼以主封驳为职责。”
[章奏]上奏天子文书的总称。亦称“奏章”、“笺奏”、“章表”。汉蔡邕《独断》:“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梁刘勰《文心雕龙·章表》:“前汉表谢,遗篇寡存。及后汉察举,必试章奏。”宋欧阳修《太尉文正公神道碑铭》:“其后公薨,史官修《真宗实录》,得内出奏章,乃知朝廷之士,多公所荐者。”
[奏议]上天子之文的通称。包括疏、奏、表、上书、封事、札子、对策、弹章、启、笺等。梁任昉《王文宪集序》:“奏议符策,文辞表记。”清《古文辞类纂》、《经史百家杂钞》、《涵芬楼古今文钞》均立“奏议类”。你说什么呀?????我国秘书工作的历史源远流长,其中历代选拔秘书的经验尤为可贵,对今天培养和任用秘书人员有借鉴作用。兹将散见于史籍的这方面记载搜集、整理,作扼要介绍。
秦代是我国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其选用秘书的主要特点是世代相袭。当时以承办文书为主要业务的秘书人员称"史"。这是一种专门职业,世代相袭。其后代自幼就被送入专门的学校学习,这是最早的培养秘书人员的专门学校。秦律规定,凡非史之子不得混入这类学校,违者治罪。同时,凡犯过罪的人也不能担任文书工作。
汉代,中央集权的统一封建王朝已趋于巩固,选用秘书人员已着重于业务能力。当时,中央政府机构尚书台和御史府任用秘书,需经过严格的考试。《汉书·艺文志》和《说文解字》卷十五引《尉律》中均有记载。这些部门的秘书,年龄须在17岁以上,要能背诵书九千字以上,并考其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书、隶书等八种字体。每年年底,先在郡一级考试,合格者由郡守移送于京城,再经太史面试,取其中优秀者派至尚书台和御史府任尚书令史,掌写文书。尚书台中为朝廷起草公文的尚书侍郎,要求更高,除注重其文采外,还很重视实际工作的锻炼。初入台时只能任尚书郎中,为见习官员,满一年后升为尚书郎,协助诗郎办理文书事务,三年后才能任尚书传郎(事见《东汉会要·诏令》)。
魏晋南北朝时,秘书写作已发展为一门专业性很强的技艺。统治者在选用秘书时已要求其精于业务,以提高文书工作的质量和使文书卷面字迹美观。当时,士人中出现了文、笔之分。文即文章诗赋,须有情辞声韵。笔即公文,不须有韵,也不必具有文采,只须直言,着眼于叙事达意,施于实用。凡表、奏、书、檄等公文皆称笔,它有一定的格式,多为四字一句。能写文章诗赋的士人不一定能拟写公文。为此,产生了许多专以拟写章、表、书、奏的著名人才。统治者都竞相招纳、礼聘他们担任秘书。如陈琳、阮路被曹操所聘用。曹丕赞誉他们为“章表书记,令之隽也。”①又如南朝善作表、奏、书、记的任陆,先后为宋、齐、梁三朝所任用,时王公的表奏、朝廷的文诰多出其手,时人将其与当时著名诗人沈约并称为"沈诗任笔"。这些秘书落笔神速、拟稿精确。如阮禹在曹操大军出发讨伐韩遂时,受命作檄文。他在马背上一挥而就,撰成《为曹公作书与韩遂》。曹操审阅时,竟无法增减一字。
同时,由于魏晋南北朝时书法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书法家。统治者纷纷聘请他们担任秘书。如曹操四处募求,聘得梁鹄为选部尚书,掌管文书奏章;梁武帝聘用工褒为秘书郎;北齐尚书令司马子如任用赵彦深为文吏,掌抄写文书、参与机密;著名书法家王蒙之、王献之、王徽之各被聘为内史、中书令、黄门侍郎等秘书官。
唐代选用秘书的要求已趋于全面,不但要求他们文化水平高,工于书法,擅长写作,还要求其娴于辞令和有制理公文的能力,且考虑到了外貌的要求。唐代以科举考试取士,凡应试士人须经所在学馆或地方政府初试,合格者送礼部参加省试。省试录取者为进土及第,他们还须通过束部主持的释褐试才能接官。释褐试包括身(身材相貌)、言(口才)、书(书法文理)、判(判理政事的能力),先考书、判,凡“楷美道美”、“文理优长”,即书法工整、文理通顺、判事能力强者,才能再看其是否“体貌丰伟”、“言辞辨正”,即相貌端正、口齿清楚。四项全通过者授官,其中大多数授予九品小品,派往地方政府任文吏,日后再逐渐提升。文束即从事文书工作的秘书人员。
宋代以直接考试拟写应用公文的能力选用秘书。选拔目的具体,要求明确,将秘书选拔制度大大推进了一步。由于王安石改革科举时,考试内容由重文学诗赋改为重经义、策论,录取者虽通晓经学而文学水平降低,且不熟习公文拟写,使朝廷在起草诏、洁、章、表等公文时,极感缺乏专门人才。为此,三省上书皇帝,陈述其严重性,指出:"今进土既纯用经术,如诏诰、章表、赦敕、檄书、露布、戒谕之类,皆朝廷官守日用不可缺者,若悉不司试,何以兼收文学博异之士。"②宋哲宗采纳此建议,特设宏词科,专门选拔朝廷所需的文字秘书,规定只有取得进土资格者才能报考,以要求考生必须博览古今、熟悉经史,有很高的文学修养,在此基础上再试其公文写作能力。相当于今天从有高学历的知识分子中考选文字秘书。自此形成了两宋选拔朝廷文字秘书的制度。南宋高宗时,改词科为博学鸿词科,并放宽报考限制,以扩大生源,不论有无出身者皆可应试。但是,考试规则愈加严格,考试的内容应用性更强,规定"以制、诏、书、表、露布,檄、箴、铭、记、赞、颂、序十二件为题。"③凡报考者,须依这12种文体各作应用公文2篇,于报名时递交礼部,由学士院中的学官审阅,合格者才准予考试。京城外的应试者,若为现任官、须将作文交上司审阅,合格者才允许离任赴京应试。考试时从12种文体中取6件命题,答卷要求准确、通顺、简练。录取者分上、中、下三等授职,并可减少磨勘(升迁的考授期)年数。
元代,秘书选拔制度已趋于成熟,不仅要求秘书须有良好的品行、业务能力、实际经验,而且还创立了逐级升补的办法。有效地保证了上一级机构中秘书人员的素质。元代各级官员大多由蒙古、色国人担任。他们之中多数人不通文墨,难以胜任政务,遇有政事,往往以旧例为准处理。而抄写、检寻旧例、援引为法的都是通文墨的椽史、令史、书写等秘书人员。他们俸给极薄,难以维持生计,往往利用职务之便,构私舞弊,以致“刀笔下吏,遂致窃权势,舞文法矣。”④统治者这才认识到秘书人员的重要,“名分虽微,所系甚重。”⑤于是,制订了严格选用秘书人员的条例。规定各官衙秘书须从“年深通晓刑名、练达公事、廉慎引止、不作过犯” ⑥的束员中挑选,其要求为“首论行止,次取吏能,又计月日多者为优。”⑦即首先要求业务能力,再次要求曾担任过公职多年、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根据这些条件挑选出来的秘书,还须身份清白、可靠的人担保具结,最后经监察官审查合格,方可任用。而在职秘书中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一律“罢官”。
对于中央政府机构的秘书,要求则更严。除了上述条件外,还规定,凡国家政务中枢中书省的秘书须从枢密院、御史台的秘书中选用,而枢密院、御史台的秘书从六部的秘书中选用,六部的秘书则从诸路岁贡(各地每年按规定向中央贡献人才)中任用,“岁贡”须通吏事、知经史。同时,内外职官中有足以能胜任秘书工作者,也许罹用,后规定半数的秘书须由在职官吏充任。
明代,科举制度臻于完善。统治者通过层层考试,将最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任用为朝廷各部门重要的兼职或专职秘书,并由进士、举人担任地方政府中的秘书,普遍提高了秘书的文化素质和各级秘书工作的质量。
清代科举考试分数级,最后通过殿试(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的被称为进士。进士的前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授予翰林院修撰、编修之职,负责记录皇帝的起居注、进讲经史及草拟朝廷册诰等公文,为带有秘书性质的官职。他们如升任翰林学士,则往往入内阁,成为朝廷拟制公文的高级秘书。其余的进士再经过一场考试,称馆选,考取者入翰林院学习、称庶吉士,三年期满,成绩优秀者授编修、检讨,次一等的用为六科给事中、主事、中书告人、行人等秘书官和其他官员。地方各官衙中的秘书官也多任用进土、举人担任。清代设立了协助皇帝处理军政事务的军机处,相当于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军机处人员精干,除若干名军机大臣外,具体处理文书等事务的秘书官称军机章京,俗称 “小军机”,名额仅为36人,由军机大臣从内阁、六部、理藩院等部门的中书、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帐式等职官中初选,予以考试。合格者被引见皇帝,由皇帝亲自决定是否任用。其任用的条件有四:“人品端方”、“年富力强”、“字画端指”、“庶官之傲慎者”⑧,即品德良好、相貌端正、年富力强、字迹端正。由于军机处办事以迅速、慎密为准则,所以,特别要求“敏”,即处理事务敏捷,拟写公文迅捷;“慎”,军机处为掌管国家核心机密所在,军机章京必须是办事谨慎、守口如瓶者。同时,为防止结党营私、泄漏机密,还规定凡曾跟随过三品以上官员者,不得任用为军机章京;如现任者其原来跟随的主官已升为从三品,则令其退出军机处。
清代用这些条件精选出来的军机章京,以区区36人,协助皇帝处理着庞大的封建王朝的军政事务,其精干之程度、效率之高,实为历代皇帝机要秘书处之最。这表明了清代秘书选拔制度的完善。
综上所述,可知古代的秘书选拔制度是由低级至高级、由简单至复杂逐步完善起来的。就其选拔方式而论,有学校培养、科举考试、聘用、从有实际经验的职官中精选和从下级机关秘书中提拔等。就其选拔标准而论,有政治上可靠、文化水平高、博学多才、工于书法、业务能力强(包括拟写、处理文书和办事等)、实际工作经验、年富力强、敏捷、保守机密等要求。这些宝贵的经验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国秘书工作的历史源远流长,其中历代选拔秘书的经验尤为可贵,对今天培养和任用秘书人员有借鉴作用。兹将散见于史籍的这方面记载搜集、整理,作扼要介绍。
秦代是我国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其选用秘书的主要特点是世代相袭。当时以承办文书为主要业务的秘书人员称"史"。这是一种专门职业,世代相袭。其后代自幼就被送入专门的学校学习,这是最早的培养秘书人员的专门学校。秦律规定,凡非史之子不得混入这类学校,违者治罪。同时,凡犯过罪的人也不能担任文书工作。
汉代,中央集权的统一封建王朝已趋于巩固,选用秘书人员已着重于业务能力。当时,中央政府机构尚书台和御史府任用秘书,需经过严格的考试。《汉书·艺文志》和《说文解字》卷十五引《尉律》中均有记载。这些部门的秘书,年龄须在17岁以上,要能背诵书九千字以上,并考其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书、隶书等八种字体。每年年底,先在郡一级考试,合格者由郡守移送于京城,再经太史面试,取其中优秀者派至尚书台和御史府任尚书令史,掌写文书。尚书台中为朝廷起草公文的尚书侍郎,要求更高,除注重其文采外,还很重视实际工作的锻炼。初入台时只能任尚书郎中,为见习官员,满一年后升为尚书郎,协助诗郎办理文书事务,三年后才能任尚书传郎(事见《东汉会要·诏令》)。
魏晋南北朝时,秘书写作已发展为一门专业性很强的技艺。统治者在选用秘书时已要求其精于业务,以提高文书工作的质量和使文书卷面字迹美观。当时,士人中出现了文、笔之分。文即文章诗赋,须有情辞声韵。笔即公文,不须有韵,也不必具有文采,只须直言,着眼于叙事达意,施于实用。凡表、奏、书、檄等公文皆称笔,它有一定的格式,多为四字一句。能写文章诗赋的士人不一定能拟写公文。为此,产生了许多专以拟写章、表、书、奏的著名人才。统治者都竞相招纳、礼聘他们担任秘书。如陈琳、阮路被曹操所聘用。曹丕赞誉他们为“章表书记,令之隽也。”①又如南朝善作表、奏、书、记的任陆,先后为宋、齐、梁三朝所任用,时王公的表奏、朝廷的文诰多出其手,时人将其与当时著名诗人沈约并称为"沈诗任笔"。这些秘书落笔神速、拟稿精确。如阮禹在曹操大军出发讨伐韩遂时,受命作檄文。他在马背上一挥而就,撰成《为曹公作书与韩遂》。曹操审阅时,竟无法增减一字。
同时,由于魏晋南北朝时书法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书法家。统治者纷纷聘请他们担任秘书。如曹操四处募求,聘得梁鹄为选部尚书,掌管文书奏章;梁武帝聘用工褒为秘书郎;北齐尚书令司马子如任用赵彦深为文吏,掌抄写文书、参与机密;著名书法家王蒙之、王献之、王徽之各被聘为内史、中书令、黄门侍郎等秘书官。
唐代选用秘书的要求已趋于全面,不但要求他们文化水平高,工于书法,擅长写作,还要求其娴于辞令和有制理公文的能力,且考虑到了外貌的要求。唐代以科举考试取士,凡应试士人须经所在学馆或地方政府初试,合格者送礼部参加省试。省试录取者为进土及第,他们还须通过束部主持的释褐试才能接官。释褐试包括身(身材相貌)、言(口才)、书(书法文理)、判(判理政事的能力),先考书、判,凡“楷美道美”、“文理优长”,即书法工整、文理通顺、判事能力强者,才能再看其是否“体貌丰伟”、“言辞辨正”,即相貌端正、口齿清楚。四项全通过者授官,其中大多数授予九品小品,派往地方政府任文吏,日后再逐渐提升。文束即从事文书工作的秘书人员。
宋代以直接考试拟写应用公文的能力选用秘书。选拔目的具体,要求明确,将秘书选拔制度大大推进了一步。由于王安石改革科举时,考试内容由重文学诗赋改为重经义、策论,录取者虽通晓经学而文学水平降低,且不熟习公文拟写,使朝廷在起草诏、洁、章、表等公文时,极感缺乏专门人才。为此,三省上书皇帝,陈述其严重性,指出:"今进土既纯用经术,如诏诰、章表、赦敕、檄书、露布、戒谕之类,皆朝廷官守日用不可缺者,若悉不司试,何以兼收文学博异之士。"②宋哲宗采纳此建议,特设宏词科,专门选拔朝廷所需的文字秘书,规定只有取得进土资格者才能报考,以要求考生必须博览古今、熟悉经史,有很高的文学修养,在此基础上再试其公文写作能力。相当于今天从有高学历的知识分子中考选文字秘书。自此形成了两宋选拔朝廷文字秘书的制度。南宋高宗时,改词科为博学鸿词科,并放宽报考限制,以扩大生源,不论有无出身者皆可应试。但是,考试规则愈加严格,考试的内容应用性更强,规定"以制、诏、书、表、露布,檄、箴、铭、记、赞、颂、序十二件为题。"③凡报考者,须依这12种文体各作应用公文2篇,于报名时递交礼部,由学士院中的学官审阅,合格者才准予考试。京城外的应试者,若为现任官、须将作文交上司审阅,合格者才允许离任赴京应试。考试时从12种文体中取6件命题,答卷要求准确、通顺、简练。录取者分上、中、下三等授职,并可减少磨勘(升迁的考授期)年数。
元代,秘书选拔制度已趋于成熟,不仅要求秘书须有良好的品行、业务能力、实际经验,而且还创立了逐级升补的办法。有效地保证了上一级机构中秘书人员的素质。元代各级官员大多由蒙古、色国人担任。他们之中多数人不通文墨,难以胜任政务,遇有政事,往往以旧例为准处理。而抄写、检寻旧例、援引为法的都是通文墨的椽史、令史、书写等秘书人员。他们俸给极薄,难以维持生计,往往利用职务之便,构私舞弊,以致“刀笔下吏,遂致窃权势,舞文法矣。”④统治者这才认识到秘书人员的重要,“名分虽微,所系甚重。”⑤于是,制订了严格选用秘书人员的条例。规定各官衙秘书须从“年深通晓刑名、练达公事、廉慎引止、不作过犯”⑥的束员中挑选,其要求为“首论行止,次取吏能,又计月日多者为优。”⑦即首先要求业务能力,再次要求曾担任过公职多年、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根据这些条件挑选出来的秘书,还须身份清白、可靠的人担保具结,最后经监察官审查合格,方可任用。而在职秘书中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一律“罢官”。
对于中央政府机构的秘书,要求则更严。除了上述条件外,还规定,凡国家政务中枢中书省的秘书须从枢密院、御史台的秘书中选用,而枢密院、御史台的秘书从六部的秘书中选用,六部的秘书则从诸路岁贡(各地每年按规定向中央贡献人才)中任用,“岁贡”须通吏事、知经史。同时,内外职官中有足以能胜任秘书工作者,也许罹用,后规定半数的秘书须由在职官吏充任。
明代,科举制度臻于完善。统治者通过层层考试,将最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任用为朝廷各部门重要的兼职或专职秘书,并由进士、举人担任地方政府中的秘书,普遍提高了秘书的文化素质和各级秘书工作的质量。
清代科举考试分数级,最后通过殿试(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的被称为进士。进士的前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授予翰林院修撰、编修之职,负责记录皇帝的起居注、进讲经史及草拟朝廷册诰等公文,为带有秘书性质的官职。他们如升任翰林学士,则往往入内阁,成为朝廷拟制公文的高级秘书。其余的进士再经过一场考试,称馆选,考取者入翰林院学习、称庶吉士,三年期满,成绩优秀者授编修、检讨,次一等的用为六科给事中、主事、中书告人、行人等秘书官和其他官员。地方各官衙中的秘书官也多任用进土、举人担任。 清代设立了协助皇帝处理军政事务的军机处,相当于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军机处人员精干,除若干名军机大臣外,具体处理文书等事务的秘书官称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名额仅为36人,由军机大臣从内阁、六部、理藩院等部门的中书、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帐式等职官中初选,予以考试。合格者被引见皇帝,由皇帝亲自决定是否任用。其任用的条件有四:“人品端方”、“年富力强”、“字画端指”、“庶官之傲慎者”⑧,即品德良好、相貌端正、年富力强、字迹端正。由于军机处办事以迅速、慎密为准则,所以,特别要求“敏”,即处理事务敏捷,拟写公文迅捷;“慎”,军机处为掌管国家核心机密所在,军机章京必须是办事谨慎、守口如瓶者。同时,为防止结党营私、泄漏机密,还规定凡曾跟随过三品以上官员者,不得任用为军机章京;如现任者其原来跟随的主官已升为从三品,则令其退出军机处。
清代用这些条件精选出来的军机章京,以区区36人,协助皇帝处理着庞大的封建王朝的军政事务,其精干之程度、效率之高,实为历代皇帝机要秘书处之最。这表明了清代秘书选拔制度的完善。
综上所述,可知古代的秘书选拔制度是由低级至高级、由简单至复杂逐步完善起来的。就其选拔方式而论,有学校培养、科举考试、聘用、从有实际经验的职官中精选和从下级机关秘书中提拔等。就其选拔标准而论,有政治上可靠、文化水平高、博学多才、工于书法、业务能力强(包括拟写、处理文书和办事等)、实际工作经验、年富力强、敏捷、保守机密等要求。这些宝贵的经验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这个问题问得好!中国古代处理公文和现在差不多,都是人来批注的,不过我国古代有独特的印章文化,公文见章才行。而各个领导也是有自己的秘书团队,如县公安、消防、文化、建设局局长与司法大法官为一体的县令也有自己秘书班子师爷一门二门之类的,皇帝也有中书省尚书省等秘书集团,他们把各地公文附上自己的意见交给皇帝由皇帝审阅批注,由于公文太多皇帝也弄了个大秘书帮自己批阅——丞相,后来明朝的内阁更是把秘书发展到了极致。诏令类公文是帝王告臣属的,属王者之言。最早的此类公文称为“命”,主要体现在《尚书》当中;到秦时,又改“命”为“制”,“令”为“诏”;汉初,皇帝之命令又分为四类:策书、制书、诏书、戒敕;唐代将“王言”分为七种,其戒敕一分为四:发敕、敕旨、论事敕、敕牒;宋有御札;元清称圣旨。诏令类公文皇帝一般不亲自撰写,而由词臣翰林等代笔。
令属于下行公文。